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区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区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企业是自负盈亏,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其主要目的单位。
行政单位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单位,如司法机关(公检法机关)、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
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各专业业务活动(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的单位,如学校、医院、科研单位等。
事业单位本质是社会服务组织,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或者说,都有涉及。总之,涵盖特广,成分特杂。大概分以下几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具体分类区别就是其经费来源不同。另外,就事业单位的编制而言,很多部门都是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
1、形式不同。公司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单位是指在机关、团体、法人、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工作的地方,也指工薪阶层上班的地方。单位是中国人的说法。
2、涵盖内容不同。公司就是指的注册为公司的企业,而单位包括的意思要大的多。单位又分为:***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三类。 企业单位又分:国有、民营、私营、股份制、外资、合资等。
3、管理主体和管理方式不同。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由***主管部门负责的。事业单位往往有其隶属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主要是依靠行政管理的法规、规章、条例、命令和政策对事业单位进行领导和管理。
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没有区别,行政事业单位中属于公务员编制的除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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